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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巨提醒】@所有仙居房东 疫情期间出租房子责任重大!!!

仙居FM101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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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我县发布了《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9号),就疫情期间对全县居住出租房管理作了明确细致规定,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为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全县居住出租房管理通告如下:

1.房东对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负主体责任;

2.疫情防控期间,房东禁止出租房屋;

3.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返乡未回的,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准租客返回仙居居住,房东负责做好劝阻工作,违反的追究房东责任;

4.对已经出租的房屋且租客一直居住的,房东负责详细掌握租客的有关信息、活动轨迹和接触交往人员等情况,于2月4日17:00前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地区或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房客的集中隔离工作。如房客在1月18日以后去过仙居外但没有到过上述重点地区、也没有与上述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房东在上报乡镇街道的同时负责做好房客的居家隔离工作。如房客一直没有离开仙居的,房东要按照标准做好防控工作;

5. 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中介机构一律停止中介服务。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历史回顾: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7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号)




如果你是仙居的房东,请一定要自觉遵守通告内容。欢迎下方留言,并点亮“在看”。希望疫情早日退去!让我们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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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余碧君

责      编 | 张淑姣

监      制 | 朱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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